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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是一家專業(yè)從事電力、電氣測試設備,公司產品包括:變頻串聯諧振成套裝置、直流高壓發(fā)生器、大電流發(fā)生器、串聯諧振試驗成套裝置、微機繼電保護測試儀、交直流輕型高壓試驗變壓器、變壓器容量及空載負載特性測試儀、變壓器變比組別測試儀、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、回路電阻測試儀、直流高壓發(fā)生器、蓄電池放電測試儀、高壓開關動特性測試儀、氧化鋅避雷器測試儀、大型地網接地電阻測試儀、三倍頻耐壓裝置、大電流發(fā)生器、多功能電能表現場校驗儀、互感器檢測裝置等,高智能、自動化、體積小、重量輕、結構合理、功能完備為特點
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:
1、《電力承裝(修、試)單位資質年度審核表》; 2、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》原件及復印件; 3、《電力承裝(修、試)單位手冊》原件及復印件; 4、《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》原件及復印件; 5、上年度生產經營、安全生產情況; 6、財務決算年報表原件及復印件; 7、主要工程完成情況(需列出本企業(yè)上年度所完成工程及在建工程明細); 8、有關部門對其上年度所完成的工程的質量評價意見; 9、企業(yè)人員變動情況以及其他有關; 10、主要工程的內業(yè)(此項不需裝訂在申報材料中,年審申報材料需用A4紙裝訂成冊,列出目錄、標明頁碼,封皮打印單位名稱)。
第十二條 取得五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,可以從事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維修活動。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;
(二)注冊資本、jing資產150萬元以上;
(三)技術負責人、安全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維修管理工作的經歷,具有電力相關專業(yè)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;
(四)專業(yè)技術及經濟管理人員5人以上,其中電力相關專業(yè)工程技術人員3人以上;
(五)持進網作業(yè)許可證電工8人以上,其中高壓電工4人以上,特種電工2人以上;
(六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,依法開展安全培訓工作,安全管理人員1人以上;
(七)與可承擔工程范圍相適應的維修機具設備;
(八)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。
電力承裝、承修資質四級資質辦理流程
1、能源局各派出機構接受申請材料,受理申請;
2、自受理申請之日起,20日內組織審查工作,審核后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;
3、準予許可,頒發(fā)準予許可通知書,不準予的,書面通知相關申請人。